明日开始正式实施!_运当家物流
原创:运当家
2020-12-01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我国现行出口管制相关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调整,扩大了管制物项和受管制行为范围、增加了临时管制、增设了管控名单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了域外适用效力。


出口管制的涵义

出口管制,是指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管制物项,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出口管制法》出台前,我国出口管制领域法规体系以《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主。

《出口管制法》正式出台后,上述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全面覆盖核、生物、化学、导弹以及军品等物项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


出口管制物项包括哪些?

出口管制的物项包括(军民)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及其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如何实行出口管制?

我国实行统一的出口管制制度,通过制定管制清单、名录或者目录(以下统称管制清单)、实施出口许可等方式进行管理。


特殊贸易形式和区域

管制物项的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或者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监管场所向境外出口,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相关出口经营者通过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等特殊贸易形式以及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管制物项的,也应当依据《出口管制法》的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并向海关交验证件、如实申报。


出口管制物项的代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出口经营者从事出口管制违法行为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

明确了出口管制物项代理的法律义务,如违法从事代理业务,将被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其中,有违法经营额的,最高可被处五倍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的,最高可被处五十万元罚款。


管理部门如何检查管制物项的出口?

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可以:

1、进入被调查者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2、询问被调查者、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并要求其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被调查者、利害关系人以及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等文件、资料,

4、检查用于出口的运输工具,制止装载可疑的出口物项,责令运回非法出口的物项,

5、经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查封、扣押相关涉案物项,

6、经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查询被调查者的银行账户。


海关的协助与保密义务

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出口管制法》的核心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因此包括海关在内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协助国家出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调査、监管等职责,是应由之义。

出口管制物项往往涉及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通信等高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产品事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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